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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S-A电子计价秤

产品名称:ACS-A电子计价秤
产品型号:ACS-A
产品产地:上海
ACS-A系列交直流两用电子计价秤
一、 技术指标:
1.内置可充电蓄电池,充电时可以开机使用。
2.开机自动置零。
3.零点自动跟踪。
4.累计次数1~30次。
5.电源: 交流220V(±10%)/ 50Hz
直流6V/4Ah (内置可充电蓄电池)
6.工作温度范围:0℃ ~ +40℃。
7.相对湿度: ≤ 85% RH。
型号
称量范围
检定分度数
检定分度值( e )
准确度等级
ACS---3A
3 kg
3000
1 g
ACS---6A
6 kg
3000
2 g
ACS---15A
15 kg
3000
5 g
ACS---30A
30 kg
3000
10 g
二、 操作方法:
电子秤应置于稳定平整的台面上;调整四个底脚螺钉使秤处于水平位置,然后开机(如果需要则应先放上专用秤盘)。电子秤不能长期在去皮状态下使用,否则零位自动跟踪功能消失,零位会产生漂移。
l 键盘操作说明
1. 开机:打开电源开关,显示窗轮流显示各笔划,最后进入零位状态,,“零位”、“稳定”标志出现。
2. 【置零】键:重量显示置零。(置零范围:≤2%FS,去皮状态下无效)。
3. 【去皮】键:(去皮范围:小于等于1/3满量程)
(1) 按此键,重量显示为零, “去皮”标志出现。
(2) 将原称重物取下,重量显示为负值,再按【去皮】键,称重复零,“去皮”标志消失。
4. 【0】~【9】键,从右到左循环输入单价,隔3秒后再按任何数字键均可清除原单价,同时输入该数字。
5. 【累计】键:称重状态时,按此键累计金额,“累计”标志出现,重量窗显示“Add”,单价窗显示累计的次数,金额窗显示为总计金额。若金额为零,则不进行累计,按此键无效。按任何数字键均可退出本次累计(记忆的累计数据仍保留),恢复称重状态,等待下一次累计。
6. 【总计】键:用来查询累计金额,按此键,重量窗显示为“TOTAL”,单价窗显示为已累计的次数,金额窗显示为总计金额。按任何数字键均可退出此状态(记忆的累计数据仍保留),恢复称重状态,
7. 【累清】键:按此键,清除内存的累计数据,退出累计状态,“累计”标志消失。
8. 【清除】键:在称重状态下,按此键清除单价。
9.背光功能: 按住【置零】键2---3秒,可以打开或者关闭背光灯(此功能只对有背光的秤有效)。
l 24/25键计价秤键盘操作补充说明
1. 【·】小数点键,按此键前,输入单价的整数部分,按此键后,输入小数部分。
2. 【累清/设定】键:“累计”标志出现时,按此键,清除内存的累计数据,退出累计状态,“累计”标志消失;“累计”标志没有出现时,按此键进入单价设定功能。
3. 【找钱】键: 按此键进入找钱功能(金额显示为零或者金额显示“--OF--”时无效),重量窗显示“-CHA- ”金额窗显示“------”提示输入收钱金额。此时可以按“0-9”数字键在单价窗输入收钱金额,按“清除”键可以清除输入的收钱金额,同时单价窗和金额窗恢复显示“------”,当输入金额大于原计价金额时,金额窗显示当前的找钱金额。再按一次【找钱】键,则退出找钱功能,恢复称重状态。
4. 【单价1】~【单价8】:用来提取已设定的单价;
5. 单价设定方法:
称重状态下,在累计标志没有时,按【累清/设定】,重量窗口显示:”SET- ”,单价窗口显示当前的单价;按【单价n】(n=1~7/8),选择要设定的单价号;重量窗口显示:”SET-n ”, 单价窗口显示【单价n】中已经存储的单价;按【0】~【9】数字键输入要设定的单价;再按【累清/设定】,系统鸣叫三声,表示单价设定好,回到称重状态;如果设定过程当中,要放弃设定,可按【找钱】键退出。
三、 报警指示:
(1)如果开机显示为“Err1”,说明系统参数错误,应立即送修。
(2)自检完后,如果显示“Err2”,说明秤盘或环境不稳,2秒钟后恢复到称重状态。
(3)当开机时的底秤超过允许范围,重量显示为“HHHHH”或“LLLLL”,表示底秤过高或过低。
(4)当金额超过9999.99,金额显示为“--OF--”。
(5)当被称物超过100%FS+9d时,重量显示为“------”,并连续鸣叫报警。如ADC转换溢出,重量显示为“-Adc-”并连续鸣叫报警。以上情况应将被称物取下。
(6)如蓄电池电压不足,当重量显示为零时金额显示 “——Lb——”(如加载,则金额显示恢复正常)。此时可短时间再使用,但应尽快插上交流电插头对电池充电.
四、 附件:
1.说明书------1份 2.电源线------1根 3.保修卡------1张 4. 合格证------1张
五、 保修及注意事项:
l 产品售出起一年内出现的非人为故障属保修范围。
l 邮寄时请用户使用原包装,以免损坏,邮费用户自理。
l 长期不用时,请至少2个月充电一次,以保持电池不发生过放电而损坏。
l 外壳清洗应用干、湿布擦试,严禁用水冲。
l 不能将本秤与大功率的设备共用电源线路,因为大功率设备运转时会影响称量。
六、重要警告:
1. 在重量窗显示为零时金额窗如显示“— Lb —”,表示电池电压不足,此时电池短时间内还可使用,但应尽快插上交流电插头对电池充电,建议每次充电时间大于12小时。
电池不属保修范围,请注意正确使用,避免出现电池过放电、充电不足等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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